劳动合同

时间:2024-09-18 16:30:37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清楚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此处隐藏8865个字……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定额计件包工制或国家法定时间。

2)企业在特殊发展期间,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协调整休息时间。

3) 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

2)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任务,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资报酬,如遇特殊情况可延期发放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3)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用工合同时,甲方应在解除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资。

4)在劳动试用期内,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若违反厂规厂纪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法给予教育。辞退或经济处罚。

3)乙方若擅离职守,擅自外出,违规操作,所引发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照价赔赏。

第七条:职业培训

1)甲方负责对乙方曾从事过该技术工种的进行技能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承担。

2)乙方未曾从事该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3)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第九条: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用工合同样本中的终止和解除

1)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1)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2)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损失;

(3)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5)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 长期拖欠工资,无故三个月内不发放工资;

(3)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因搬迁。扩建。整顿。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样本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法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释义:本条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一、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高原则。诚实要求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对他人以诚相待,不为欺诈行为;信用是要求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要讲求信誉。

二、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称为后契约义务。

三、诚实信用原则意义和作用,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规定不明而需要对合同或者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解释时,要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这样规定也给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法律又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 工):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到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详见工作安排表)。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 元/月。甲方每月 日如期支付 (当月/上月)货币工资。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按 元/小时发放加班费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甲乙双方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38条、39条、40条、41条、44条的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五、 违反合同责任

第八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辞职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放弃,乙方同意视为已给甲方带来损失,赔偿以1500元起计。

第九条 乙方未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提出辞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培训费用。

六、调解与仲裁

第十条 双方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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